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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四、遵循中医药发展内在规律,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实施“海派”中医流派研究工程,以在本市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基础的若干中医流派为重点,开展以中医理论研究为核心,以继承发扬中医学术经验和诊疗技术为目标的中医流派继承研究,重塑“海派”中医辉煌。大力推进名老中医工作室和名师传承工程,继承、抢救和发扬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在现代院校教育模式基础上,结合中医药教育传统师承方式,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现代中医师承模式”。推进能体现传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集中医综合治疗方法于一体的“传统型中医临床学科”建设。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依托本市已有中医药科研平台和基础学科优势,开展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挖掘中医药科学内涵,丰富和完善理论以及技术体系。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完成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建设任务。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中医临床诊疗规律,逐步建立完善的中医药临床评价体系。建立符合中医药临床评价要求的临床数据管理以及分析系统,探索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创新中医药发展思路,结合市级中医临床基地建设,推进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试验区和“研究型中医院”部市共建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研发和使用管理的新机制,推动特色中药制剂的安全、有序和合理使用。

  (三)推动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

  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充分运用现代医学研究成果和科学技术方法,开展中西医结合理论与学术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运用现代医学科学理论和技术,研究探索中西医结合临床作用机理。围绕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等,开展不同层面的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

  (一)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

  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加强、充实和调整中医药学科结构和教学内容,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培养具有扎实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充分发挥中医药院校的优势,加大中医类别公共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培养力度。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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