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按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的要求,对医院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二级或以上的保护。
20、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各类故障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系统安全持续改进机制。
三、实施步骤
第一周期创建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为2010~2011年,分三个实施步骤。
(一)筹备调研阶段(2010年2月-5月)
1、组织调研。省卫生厅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基层调研和专家研讨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设区市卫生局卫生信息化的管理部门,组建卫生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指导和咨询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1年9月)
2、动员部署。省卫生厅召开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开展“创建全省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准备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省卫生厅将举办多期医院信息化从业人员培训班,普及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机房管理、硬件选型、网络布局、系统运维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力争全省二级及以上的医院信息化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
4、开展专题研讨。重点对电子病历基本构架和数据标准、PACS系统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专题研讨,指导医院进行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指导和规范各医院开展创建工作。
5、开展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业务指导作用,对创建活动有积极性的医院,省卫生厅信息中心将组织信息技术专家重点给予指导。
6、制定评选标准和试评。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制定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评分标准,同时开展数字化医院试评。
7、组织申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本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医院进行申报。
8、评选程序。采取“医院自评-市、县卫生局审核-省卫生厅现场评定”的方式,由申报医院对照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填写申报书,经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设区市卫生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设区市卫生局统一报送我厅信息中心。省卫生厅将根据申报医院的级别和规模,组织医院信息化方面的专家进行现场评定。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