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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全省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全省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卫信息字〔2010〕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是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为规范全省医院信息化建设,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10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现将《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全省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全省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全省医院信息化 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是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为规范全省医院信息化建设,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水平,我厅决定自2010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活动。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以标准规范、安全稳定、高效实用为目标的创建活动,力争在近期内,创建一批符合我省省情、不同层次的、代表区域信息化水平的“数字化医院”。具体目标是:
  (一)标准规范
  贯彻落实卫生部制定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等建设规范和标准,通过引导和规范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我省实施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
  (二)安全稳定
  通过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建设,提高医院诊疗业务全天候不间断稳定运行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保护患者的敏感信息和医院管理数据的保密与安全,保证电子病历等重要医疗文书数据的真实有效。
  (三)高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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