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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5:
  关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根据《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现就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任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模式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卫生院收支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切实加强收支管理,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把乡镇卫生院真正办成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二、基本原则
  (一)预算管理权不变
  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编制本院预算、决算草案和本院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乡镇卫生院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卫生院,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由乡镇卫生院享有和承担。
  (三)财务审批权不变
  乡镇卫生院事权范围内的支出,按乡镇卫生院规定程序,由本院法人代表审批签章生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财务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二)统一编制预算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年度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结合财力实际,提出乡镇卫生院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卫生院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编制预算草案,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遇到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需要调整预算的,乡镇卫生院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级卫生和财政部门审批。
  (三)统一设置账户
  核算中心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乡镇卫生院事业经费总账户,在总账户下开设各乡镇卫生院独立分户,同时撤销乡镇卫生院原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账户。
  (四)统一报账制度
  乡镇卫生院只设兼职报账员(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负责向核算中心申请支款、经办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日常业务。对于手续不全或违规违纪的支出,核算中心予以退回。
  (五)统一收付方式
  乡镇卫生院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核算中心专户,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为方便乡镇卫生院及时用款和新农合“直补”,建立业务备用金制度,用以支付现金支出业务和新农合“直补”所需现金,其额度不超过乡镇卫生院上年度年平均月支出总额的二倍。
  (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划拨
  乡镇卫生院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和计划,按规定程序采购验收后,采购资金由核算中心直接拨付供应商。
  (七)统一收费票据管理
  统一乡镇卫生院收费票据,清理回收所有的过期作废票据和自制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负责票据购买、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推行以票管收,定期核查的票据管理制度。
  (八)统一财务公开
  核算中心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提供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并统一办理财务公开。
  (九)统一会计电算化
  核算中心使用财务软件核算乡镇卫生院会计事项,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准确、快捷,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十)统一档案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规范、安全。
  (十一)统一审计监管
  核算中心应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收支状况、财务管理的审计。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是深化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强化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收入、支出管理的重大举措,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从强化运行机制入手,整合人力资源,保证工作经费,确保这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6:
  江西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0-2020年)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划范围
  1、规划期:近期规划期为三年,即2010年到2012年,远期规划期到2020年。
  2、规划范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兼顾村卫生室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3、规划内容:围绕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突出制度建设、政策的完善和机制的健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适宜人才、吸引一批优秀人才、留住一批合格人才。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围绕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采取培养、输送、帮扶、稳定等措施,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建设一支 “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2、总量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调整高等医学院校招生规模和专业结构,适度提高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的培养培训比例,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均衡发展。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4、立足实际、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学历教育、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5、德才并重、提高素质。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提高技术水平两手抓,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支忠诚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通过改进培养模式、健全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手段、拓宽培养渠道、加大培养投入等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层次有序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近三年目标
  1、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1600人、专科医学专业毕业生1000人,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以上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二名以上全日制统招医学专科(公卫、医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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