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2010〕1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海口市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4号)和省委五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更好地指导和开展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下大决心、加大力量、多形式建设保障性住房,力争在3年内有效解决我市城镇居民,包括中低层公务员、教师、医生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改善和提高全市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海口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2008-2012)》(报建设部备案),未来3年内建设保障性住房48423套,建筑面积390.18万m2。房源类型主要有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各类危房改造。廉租房主要针对最低收入阶层,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针对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阶层,限价商品住房主要针对中等收入阶层,安置房主要针对市政、旧改项目拆迁安置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等夹心层群体和进城农民工,危房改造主要针对农村危房和库区移民危房。
(一)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19671套(省下达计划指标为16208套), 建筑面积176.18万m2,分别为:
1. 廉租房300套,建筑面积1.5万m2,由秀英区负责。
2. 经济适用住房4848套,建筑面积38.78万m2。 其中,福秀小区510套,面积3.16万m2;滨江西路800套,面积4.8万m2;龙华、美兰、琼山区合计1800套,面积10.8万m2;各单位集资建房1738套,面积20.02万m2。
3. 限价房7600套,建筑面积76万m2。除和风江岸小区2986套、五源河公寓2593套,建筑面积55.79万m2外,秀英区负责500套,建筑面积5万m2;龙华区负责500套,建筑面积5万m2;琼山区负责500套,建筑面积5万m2;美兰区负责521套,建筑面积5.21万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