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二)成立西安市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土地执法工作特别是卫片执法监察工作,研究协调土地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预防土地违法的具体措施。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董军任组长,副市长朱智生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城改办、西安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建东及市监察局1名分管土地监察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土地执法特别是卫片执法日常协调工作,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三)将卫片执法与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集体土地乱搭乱建工作相结合。将卫片执法中的土地违法案件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统一安排,一并查处。
  三、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一)建立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报预警机制。市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季度统计、通报全市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对土地违法比例接近15%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出预警;对土地违法比例超过15%或其他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应予追究责任的人员,及时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土地执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从2010年起,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查处情况作为各区县、开发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科学考核。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审计。
  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土地执法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掌握情况;对土地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固定专人进行侦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及时有效查处。
  (二)健全和完善国土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办、协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商请各级法院、检察院明确专人协助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案件的执行到位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