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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市政发〔201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2009年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三年来进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体现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对土地督察工作的殷切期望,对做好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陈宝根市长指示,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不仅是对土地督察工作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监督检查作用,全面提高土地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
  (一)深入学习领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讨座谈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传达学习过程中,要重点在学习理解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上下功夫,在学习理解温家宝总理关于“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要求上下功夫,在研究强化我市土地执法工作上下功夫。
  (二)抓好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同国土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安排,对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及《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等政策法规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不懈地强化土地执法工作
  (一)明确土地执法工作目标。今年是国家对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的政府负责人按照15号令进行问责的第一年。我市经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整治,土地违法比例连年下降,但土地违法问题在一些地区仍比较突出,被问责风险很大,必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不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确保我市土地违法比例低于15%且在全国排名靠后、不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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