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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制定实施群众文化、公共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传承申报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室)等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以及业余文化艺术创作和培训;指导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文化社团的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管理社会文化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三)艺术处
  负责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艺术生产、文艺演出、艺术教育、艺术评奖、艺术研究以及局直属艺术单位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和重大非营业性演出等艺术活动;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我市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负责文化艺术科研工作;指导全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业务建设。
  (四)竞技体育处
  责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专业、业余训练运动项目的设置;统筹协调在我市举办的全国及国际性奥运项目的竞赛组织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市级各类奥运项目赛事活动;指导专业体育学校和运动队的训练、科研及各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管理。
  (五)群众体育处
  负责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指导和推动本市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管理本市非奥运项目的体育竞赛活动和全市性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统筹协调跨市大型非奥运项目的竞赛组织和群众体育竞赛组织工作;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检测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各体育行业协会和非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工作;负责本市群众体育调查工作。
  (六)市场产业处
  负责拟定海口市文化市场和文化市场产业的规划、布局,按规定监管文化市场、演出市场;负责规定权限内的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审批、登记等工作;指导组织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指导文化市场产业的发展;参与草拟海口市文化市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含文艺演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
  (七)广播电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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