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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推进数字营口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局、营口供电公司、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
  (七)整合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主要内容:整合现有的社会保障网络,建立完善“以人为本”、全过程管理的动态社会劳动保障体系,按照业务功能完整的要求,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和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等统一在一个信息平台上,实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保合一”。逐步实现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公安部门人口管理系统的有关资源共享,完成动态联动,建立全市通用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健、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等与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信息服务系统,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八)建立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主要内容:以110系统为依托,将119、120、122等已建系统联网,把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防洪、防火、防震、防空、海上救援、公共事业等政府和公用部门纳入统一的应急联动系统,实现紧急状态下的联动,从而对一些特殊、突发、应急和重要事件能做出有序、快速、高效的反应;及时获取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快速正确决策提供帮助;实现紧急状态下的调度指挥,为领导提供应对预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营口海事局
  (九)建立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现有的信息资源,构建高效、完备的房地产管理体系,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管理,满足市民购房和房屋产权变更等方面需求,实现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互动,促进房地产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引入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图文互动、综合数据分析、即时信息交换等先进技术,做到房地产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及时、准确,真正为百姓谋福祉。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
  (十)完善阳光审批信息系统
  主要内容:运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依托行政审批流程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对全市各政府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实时监控、预警纠错、信息服务、绩效评估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公正、透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十一)促进营口物联网建设
  主要内容:营口市的信息化,要突出为沿海经济建设服务的特色,抓住营口市成为首批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契机,促进营口物联网的建设。加大对港口物流业信息化支持的力度,实现营口市河海两港生产、管理事务的信息化。整合营口港口运输物流平台和营口交通运输物流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带动物流业的技术升级,并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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