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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拟订全市中小学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市校办产业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确定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及专业发展方向,制定调整计划;审批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指导非教育系统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历教育。
  (十一)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校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基建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十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各类学校的工作;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指导全市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绿化、卫生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二)人事科
  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局直属单位教师招聘、教职工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内部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奖惩、工伤鉴定及劳动工资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
  (三)组织科
  负责局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后备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离休、校级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四)财务基建科
  负责起草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全市校舍建设工程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和审批小型维修项目;负责全市教育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对局直属单位资金、财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教育专项经费和经济合同执行情况及经济收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及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全市教育基金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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