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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人事、机构编制、统计、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专项行业规划;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节的对策和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审核上报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负责全市产调基金的安排和管理;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市(县)区计划规划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提出具体措施建议;提出市本级财政性投资的规模和投向,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重大项目;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审核报请国家、省审批及核准的建设项目;提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引导民间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投资方向;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措施及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和平衡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安排有关项目。
  (五)工业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相关项目管理;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状况,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专项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对各市(县)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进行指导、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提出全市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全市老工业基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承办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经贸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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