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阜新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提升全民创业能力和质量,打造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创业主体,建立完善的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现创业信息、创业平台、创业服务和创业成果共享,形成具有阜新特色的全民创业格局。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到2011年末,全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以及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的指标要全部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为全市城乡20万人提供各类创业服务,扶持5万人创业成功,带动就业15万人。
2.以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为主,至少对40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在95%以上,经后续跟踪服务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60%以上。
3.实名制新增扶持创业带头人1000人、带动就业6000人,涌现出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创业领军人物。
4.2010年、2011年两年累计新创办个体、私营企业比2009年底增加5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创业实体就业贡献率达95%以上。
5.自主创业税费减免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6.创业孵化基地完成率达到100%,孵化创业企业150户,带动就业3000人。
7.评估、推介创业项目200个。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第一季度)。制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出台创业扶持政策,召开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在全市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