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意见
(鲁人社发〔2010〕4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更好地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调的虹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2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省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结合,整体部署,依法推进,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5%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进一步提高覆盖比例。集体协商机制逐步完善,集体合同实效性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集体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集体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的意识和自觉性,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树立和培育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深化“共同约定行动”与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水平(计件单价)、劳动定额等涉及劳动报酬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专项集体合同,推进建立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引导其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相应增长;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重点通过协商薪酬努力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鼓励和支持工会组织职工与企业开展以稳员增效、协商薪酬为重点内容的“共同约定行动”,促进双方共同应对困难,稳定劳动关系;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引导其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进行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同时,要针对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突出问题,推动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