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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活动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组织力量对全省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农民工工作等职能作用,推进工作开展。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作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企业代表组织要切实做好企业经营者的组织引导工作,采用举办培训班、深入企业调研等形式,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对执行劳动合同的思想认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共享成果、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

  各级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辖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注意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开展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各级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的交流和报表报送工作(见附件2)。

  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531-86129688,电子信箱:sdldgz@126.com。

  附件:1、山东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山东省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
专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管世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冯庆禄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杨国良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成 员:吕建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于同阶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潘克利 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部主任

  魏兴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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