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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广西考察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连科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黄瑞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春林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龙剑鹏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衣化如 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副主任

  段建宝 自治区地勘局副局长

  陈仲怀 自治区测绘局局长

  覃 武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郑耀明 南宁铁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研究部署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田凤鸣同志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方案;对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衔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变动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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