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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列入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由自治区筹措资金3.5亿元,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解决库区移民交通、饮水、危旧房改造等困难问题,建设一批水库移民新村。为确保2010年全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根据自治区九届党委常委会第16 次会议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用2-3年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09年,自治区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工程安排和实施了交通、饮水、电力、卫生、移民新村5大类2034个项目,基本解决了水库移民72.87万人的行路难问题、34.9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2016户水库移民的用电问题。特别是实施了239个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完善村屯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水库移民旧房改造,有6.3万水库移民群众受益,改善了1500多户水库移民居住条件。水库移民新村等移民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改善了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的和谐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等原因,目前仍有部分水库移民村民小组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1985年以前建设的老水库库区,还有相当部分水库移民仍然居住在建库时搬迁安置的土坯、泥砖房中,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差;有部分水库移民村民小组不通道路,交通闭塞,出行困难;有部分分散居住的水库移民村民小组饮水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等。为切实解决我区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决定2010年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安排一批水库移民新村、交通、饮水等项目,逐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这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关爱移民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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