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三)鼓励发展连锁经营。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自治区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点,可持自治区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商务部门要继续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考虑。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四)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支持邮政企业在做大农资配送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经依法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可逐步叠加代办电信、代理保险、邮政金融、图书教材发行配送、科技信息等多层次服务,开展双向流通,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发挥邮政商函数据库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城乡市场,提高农村邮政物流网络的综合服务功能。

  (五)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

  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用好用足我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邮政速递物流企业的自用土地和房产,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对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自治区财政视财力情况,从2010年起分三年每年对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及建设“三农”服务点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我区农村邮政物流体系建设和改善农村通邮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