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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关于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工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市场对物流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长期历史欠帐等原因,当前我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邮政企业经营农药、种子等业务的资质不统一,业务种类和服务产品不够丰富,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区农村邮政物流,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网络平台为支撑,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农村邮政服务,促进农村物流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三年内在全区建成品牌统一、管理高效、覆盖全区城乡、销售方式多样、服务种类齐全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邮政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12年实现配送量15万吨,配送额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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