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0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要加强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上来。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桂的强大合力,确保到2015年,全区质量水平总体达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提出的质量兴桂战略近期目标(详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全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促进工作落实,确保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有效实施,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推动区域经济振兴。已经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要根据《决定》精神,补充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市工作引向深入。尚未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要迅速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质量振兴目标、步骤、措施,全面组织实施。2010年年底前,全区100%的市、县(市、区)都要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各行各业都要根据各市质量兴市的要求全面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各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在质量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区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质量兴桂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质量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升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