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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涠洲岛旅游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涠洲岛旅游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加快北海涠洲岛(含斜阳岛,下同)旅游开发建设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涠洲岛旅游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高起点、高标准全力推进涠洲岛开发建设,实现把涠洲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海岛”的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涠洲岛旅游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连友农 北海市市长

  陈建军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陈瑞贤 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
  孙大光 北海市常务副市长

  余小军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李延强 自治区北部湾办副主任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梁 鹏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中奇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覃 溥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张创智 自治区海洋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工作,由连友农同志和陈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大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北海市人民政府:组织涠洲岛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制订推进涠洲岛旅游开发建设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自治区旅游局、北部湾办:协调、指导开展涠洲岛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旅游开发建设,协助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各类资金的支持;做好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有关旅游规划的审查,科学开展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涠洲岛旅游开发建设工作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工作的衔接、协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调把涠洲岛开发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指导北海市编制好涠洲岛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帮助筹措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涠洲岛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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