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全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全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自治区纠风办 二○一○年五月四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九届纪委八次全会及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全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整体推进、重点突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五安工程”取得新成效,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深入推进保障民生“五安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安农工程”。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拆迁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规范补贴发放,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