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海外华商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共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果,促进广西与东盟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交流与合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务院侨办决定联合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邀请海内外重点华商共聚南宁,进一步推介广西为配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新举措和新发展,寻找商机,共谋发展。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主题

  同享机遇 共同发展

  二、会议名称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新商机推介会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 间:2010年6月8-10日

  (二)地 点:南宁明园新都酒店

  四、嘉宾

  (一)重点华商代表

  (二)世界500强企业代表

  (三)国内侨商会代表

  (四)广西相关市和部门代表

  (五)广西企业代表

  (六)新闻记者:

  1.港澳及东盟媒体记者

  2.广西主要新闻媒体记者

  五、会议日程安排

  6月7日 全天报到;

  18∶30 自治区人民政府欢迎宴会

  6月8日

  上午 8∶30-8∶50 自治区领导会见重点华商代表;

  9∶00   开幕式;

  (1)国务院侨办领导致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