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协助制定自治区对口接待方案并协助对口接待部门联络员的组织联络及培训工作。
11.负责论坛成果的收集整理。
12.落实论坛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南宁市人民政府
参与论坛承办的各项工作,参与论坛会务、接待、联络、宣传、材料、安全保卫等各组工作,主要负责文艺演出、宴会安排、后勤保障、活动组织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提供相应经费保障,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办公地点。
1.提出论坛相关实施方案。制订的方案包括:
(1)制订由南宁市具体负责的各项活动细案,包括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5周年纪念晚会方案、宴会安排、后勤保障、活动组织和安全保卫等的详细方案,报论坛组委会审定后实施。
(2)制定参与论坛联络、会务、接待等工作的方案,责任到单位到人。
(3)制订南宁市宣传策划、材料组织、志愿者招募和使用、市容市貌整治等方案。
2. 负责会前及会期南宁市区(包括荔园山庄)户外宣传广告。
3.负责论坛贵宾证、嘉宾证、记者证、工作证、志愿者证、安全保卫证、车证等各种证件的设计、制作和分发。
4.负责论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南宁市公安局商自治区公安厅按照有关安全保卫规定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5.落实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外宣办)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论坛宣传组工作。
1.负责制定论坛总体宣传方案,统筹负责论坛的前期、会期及后期的宣传工作;
2.协调组织中央、自治区新闻媒体对论坛宣传的报道,统筹并把关论坛宣传的重要新闻稿件;
3.协调落实论坛新闻发布会;
4.负责落实境内外新闻媒体的邀请、联络和接洽事宜;
5.落实论坛现场采访及专题采访活动的安排;
6.落实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会务组、接待组的工作。
1.对口接待国家发改委领导;
2.协助参与论坛会务工作;
3.落实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自治区公安厅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论坛保卫组工作。
1.总体负责论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落实办理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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