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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具体年度支持重点,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的当年导向指南为准。

  三、使用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专项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性。要从战略高度把握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向,向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产业、关键环节、重大项目和产业聚集区倾斜,努力培育优势,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调整和振兴重点产业的战略目标。

  (二)引导性。要处理好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产业发展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以企业投入为主。公共财政设立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但当前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进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功能,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实效性。要切实提高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实际效果,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包括增加值和上缴税收数额),进行绩效评价,以评价结果来改进专项资金投入重点、环节及方式。提高专项资金决策、管理和运行效率,确保专项资金项目选得准、资金使用好、投产达效快。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补助(以奖代补)和资本金注入为辅。

  (一)贷款贴息。主要用于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能够形成较大产业规模、节能环保、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生产性项目银行贷款利息贴补。对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根据项目水平、企业自筹能力和贷款规模确定相应的贷款贴息比例。

  (二)补助(以奖代补)。主要用于重大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分为事中补贴和事后奖励。其中,事中补贴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仪器设备购置;事后奖励主要用于项目完成后的以奖代补。对申请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根据其重要性和影响力确定补贴额度。

  (三)资本金注入。项目按规定程序确定后,根据项目性质和产业领域将资金拨付相应的省级投融资机构,由其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聚合和带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和各类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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