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深经贸通〔2002〕83号)
5.关于印发《深圳市能源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19号)
6.关于印发《深圳市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27号)
7.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局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76号)
8.关于改革特区内生猪肉品流通体制的通知(深经贸通〔2004〕29号)
9.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4〕30号)
10.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深贸工运字〔2004〕62号)
11.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贸工技字〔2004〕87号)
12.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信〔2005〕34号)
13.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47号)
14.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108号)
15.关于印发《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通知(深安监管〔2006〕31号)
16.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的通知(深安监管〔2006〕32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改革特区内生猪肉品流通体制的通知
(2004年1月13日 深经贸通〔2004〕29号)
我市自1991年以来在特区内设立了清水河、南山、沙头角3个肉联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按照“分区域对口供应”的原则,清水河肉联厂负责供应罗湖区、福田区,南山肉联厂负责供应南山区,沙头角肉联厂负责供应盐田区。从事生猪肉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须向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工商局对各批发商分配市场,各批发商与所分配的市场零售商产生固定的供应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特区内生猪肉品经营形成的“三定管理”(即定点屠宰、定行定价批发、定市场供应)流通体制已经不适应市场的变化。
为了搞活生猪肉品市场,决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对特区内生猪肉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