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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农林渔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4.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深经贸通〔2002〕83号)

  5.关于印发《深圳市能源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19号)

  6.关于印发《深圳市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27号)

  7.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局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76号)

  8.关于改革特区内生猪肉品流通体制的通知(深经贸通〔2004〕29号)

  9.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4〕30号)

  10.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深贸工运字〔2004〕62号)

  11.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贸工技字〔2004〕87号)

  12.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信〔2005〕34号)

  13.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47号)

  14.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108号)

  15.关于印发《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通知(深安监管〔2006〕31号)

  16.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的通知(深安监管〔2006〕32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2002年8月23日 深经贸通〔2002〕83号)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多渠道少环节,经营上适度竞争,从源头上管好食品安全”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符合下列条件的连锁超市、连锁餐饮企业可自营生猪肉品采购业务:

  (一)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日销售生猪(猪肉)40头以上或直营分店达到10家以上;

  (二)对肉品实行统一配送(包括自营配送或委托第三方配送);

  (三)具有预冷、分割、包装、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营业场所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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