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深经贸通〔2002〕83号)
5.关于印发《深圳市能源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19号)
6.关于印发《深圳市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27号)
7.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局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3〕76号)
8.关于改革特区内生猪肉品流通体制的通知(深经贸通〔2004〕29号)
9.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经贸发〔2004〕30号)
10.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深贸工运字〔2004〕62号)
11.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贸工技字〔2004〕87号)
12.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信〔2005〕34号)
13.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47号)
14.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108号)
15.关于印发《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通知(深安监管〔2006〕31号)
16.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的通知(深安监管〔2006〕32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2002年8月23日 深经贸通〔2002〕83号)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肉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多渠道少环节,经营上适度竞争,从源头上管好食品安全”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符合下列条件的连锁超市、连锁餐饮企业可自营生猪肉品采购业务:
(一)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日销售生猪(猪肉)40头以上或直营分店达到10家以上;
(二)对肉品实行统一配送(包括自营配送或委托第三方配送);
(三)具有预冷、分割、包装、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营业场所符合食品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