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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
(穗办[2010]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现将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将贯彻《廉政准则》与贯彻汪洋同志5月13日在全省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服务大局、严格要求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自律与他律、执行制度与创新制度等四个方面的关系,切实抓好教育宣传,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二、要把整体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与办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相结合,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相结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坚强保障。
  三、要紧紧围绕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和维护《廉政准则》。要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五、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活动。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对各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请各单位将传达贯彻情况于5月26日前报市委党廉办。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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