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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等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名“南通科技杯”,并具体承办大赛决赛工作。
  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技术工作处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成员名单另行下发)。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各省辖市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各市竞赛组织工作。
  本次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市级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市级赛区优胜者按照分配名额参加全省决赛。初赛应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请各市在初赛完成后的3日内上报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名单和工作总结。
  决赛由省组委会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大赛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省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省决赛前3名的参赛队(2人)的选手,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获得全省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后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3.对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省决赛第6至1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省决赛第4至6名的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职工组和教师组参加全省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四届全省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教师组)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5.对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前5名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小组、中等职业学校小组、高级技校小组)
  1.对学生组各小组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获得全省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前3名的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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