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修订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充分利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政策,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金水致富”工程,从今年开始,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性除涝工程和灌溉工程。实施河渠湖塘疏浚工程,对全市农村中小河流、湖塘、灌区支渠进行清淤治理,3-5年完成。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个县区各抓1-2个高标准农田示范片,万亩以上的市政府将重点协调支持,3000亩以上的由县区政府、管委负责同志联系帮扶,300亩以上的由乡镇负责同志联系帮扶。
四、统筹保护与开发,提高水资源管理利用效益
(十三)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水权分配与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配合做好水量分配方案,实行总量控制。积极探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模式与途径,总结试点经验,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制定出台主要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建立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做好水源地保护。
(十四)依法加强水资源等规费征管。在严防乱收费、乱罚款的基础上,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规范征收行为,加大征收管理力度。
五、发展生态水利,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十五)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启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基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示范项目等建设试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80平方公里。
(十六)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完成“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工作,强化农村水电建设监管,对五道河等“四无”电站实行销号。按照山区河流水能资源规划,有序开发农村水电。
(十七)整治农村水环境。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开展植树造林,清除河道有害水生植物,采取生物、生态等环保措施,对农村水环境进行整治,构建“水清、岸绿、景美”的新农村。
六、落实预防应急措施,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减灾工作
(十八)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强抗灾减灾能力和防汛抗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做好防汛、防台风、防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确保淮河干流安全防御1954年洪水,确保各类水库、重要交通干线、7条主要内河遇标准内洪水防洪安全,探索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途径和办法。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完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强化县级抗旱服务组织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对抗旱水源实施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城乡生活用水安全,减少可能的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