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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是负责考区、考点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收集整理考试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提出对考试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建议;执行考区、考点应急处理小组作出的关于考试突发事件处理的各项决策,协调考区内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考区、考点应急处理小组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考区、考点应加强与公安、卫生、通信、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准备

  (一)监测

  从考试前30日起,考区、考点办公室应指派人员对互联网等公共传媒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可疑情况。

  (二)重点环节管理

  严格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做好试卷(含副题)运送、保管和答题卡回收等环节安全保密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和规范,确保考试各重点环节的安全保密。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事件报告

  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后,事发地的考点应在2小时内报考区,考区在4小时内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必要时考点可以越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应急处理方案和已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二)应急响应

  考点应急处理小组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协调当地公安和保密等部门,立即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判断和确定事件级别,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上一级考试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可根据事件实际严重程度,对事件的等级进行调整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措施。

  1、Ⅰ级响应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考试突发事件后,考区应急处理小组在按规定时间报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同时,立即协调市公安、通信管理和保密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控制知悉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事件及响应等级,按照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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