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津牧医〔2010〕99号)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局制订了《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利益,提高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效,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和《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过程中涉及考试材料的保管及运送、考试组织及实施、答题卡和备用卷的回收、管理等环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