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单位:市公安局、监察局、交警支队、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7、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环保局、科技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8、以治理功能性污染为重点,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年底所有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11个县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开工建设,吉县、大宁、永和年内要投入使用。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临汾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0、加大城市绿化力度,确保城市建成区绿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1、实施污水处理工程,实现市区污水零排放。(十件实事)
12、汾河生态公园和古城遗址公园向市民开放。(十件实事)
13、实施住房安居工程。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9.6万平方米、1600套,廉租房8.2万平方米、164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住房5.35万平方米、575套,抓好霍州棚户区等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4.56万平方米、638套。完成“漪汾花园”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为近3000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使1000户居民按期入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633户。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廉租房保障办法,确保困难群体住有所居。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残联、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为市区合同制清扫清运工人购买社会保险,解除城市环卫工人后顾之忧。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共同牵头的工作
建立和完善规划、土地、建设三个执法一体化协调机制,严格规范建设秩序,严查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组织实施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2、确保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2%和3%。
3、全面整治工业污染,坚决淘汰落后污染工艺和设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4、强化企业排污监管,所有国控、省控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5、加大汾河、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质监测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加强龙祠水源地环境保护。
6、采取综合措施,抑制城市二次扬尘和汽车尾气。
7、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村、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8、确保各县市区二级以上天气达到310天以上,市区大气综合污染指数稳控在1.8以下。
9、组织编制《临汾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临汾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委员会、林业局、规划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规划局牵头的工作
1、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快编制城镇规划。围绕打造“唐尧文明圣地、新兴工业之都、和谐宜居新城”的城市定位,加快编制《河西新城控规》、《南部新城控规》、《空港园区控规》、《高铁车站地段城市设计》等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专项规划》等10个配套规划的编制工作。
2、加大县市区总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力度,确保城市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出台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加强规划执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加强对各县(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加快促进各县(市)总规修编、近期建设规划、控规的编制力度,推进镇、乡和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城乡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4、出台《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临汾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临汾市新建项目代建周边道路、绿化和公共设施异地建设费征收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强化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和规划执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完成中心城区155平方公里数字化地形图及各类地下管线测量等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土地管理部分〉
1、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建立和完善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土地收储,规范土地出让,盘活城市存量资产。
2、出台城市土地管理实施意见,走出一条具有临汾特色的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城市发展之路。
3、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障项目用地,用足用活土地政策。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依托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转变。
2、高起点做好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加快经营体制创新。
3、加大旅游景区景点硬件建设力度,促进吃住行游购娱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4、继续深入推进“四省八市一日游”。推行全市旅游景点“一卡通”,构建区域旅游客源互换新机制。
5、实施旅游包装推介,搞好旅游产品开发,叫响“中华根·黄河魂·尧乡韵”旅游品牌。
6、深入推进“一带五区十点”建设,构建寻根祭祖、黄河风情、民俗民居、自然风光、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旅游串点成线连片新格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物价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市人防办牵头的工作
不断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市地震局牵头的工作
切实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规划局等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市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加快晋国遗址博物馆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曲沃县人民政府。
(十一)临汾经济开发区牵头的工作
1、加快琛士通、深国投购物中心等项目建设,形成北城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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