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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残联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残联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残联[2010]79号)


市残联各部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五五”普法规划关于“2010年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的要求,市残联制定了《天津市残联“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天津市残联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

  根据《天津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津统[2006]32号文件,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按照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津统[2010]1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所确定的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各部室、各单位统计“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统计“五五”普法的贯彻落实,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对象

  检查验收对象为与统计活动有关部室及有关单位。

  三、检查验收内容

  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以《“五五”普法规划》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保障。包括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普法工作机构及配备日常普法人员情况;制定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情况;建立普法工作制度和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情况等。

  (二)学法用法。包括编印和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情况;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本部室、本单位干部,特别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情况;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情况等。

  (三)宣传活动。包括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情况;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情况;结合普查和大型统计调查开展法制宣传情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开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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