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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发《天津市辅助器具配发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


  附表:2.
  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男 □ 女 □

年龄

 

家庭住址

 

户口

类别

农业户口  □

非农业户口 □

文化

程度

高中以上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家庭

经济

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

家庭经济困难                □

以上三个都不符合              □

配用

助视器

种类与

型号

 

配发

数量

 

配发

时间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此表由各区(县)残联或直接实施服务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填写,一式2份,1份存档,1份报市残联审核汇总。

  附表:3.
  配发辅助器具/助视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任务指标

指标单位

数量

配发辅助器具

配发辅助器具件数

 

配发辅助器具人数

 

配发低视力助视器

配发助视器件数

 

配发助视器人数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此表由各区(县)残联或直接实施服务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填写,一式2份,1份存档,1份报市残联审核汇总。

  附表:4.
  配发辅助器具/助视器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监护人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经济

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 家庭经济困难  

户 口

类 别

□   农业户口

□   非农业户口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 享受医疗救助      □ 享受其他医疗保险

□ 无医疗保险

残疾类别

□ 视力残疾: ○ 盲 ○ 低视力 

□ 听力残疾  □ 言语残疾   □ 智力残疾   □ 精神残疾

□ 肢体残疾: ○ 偏瘫 ○ 截瘫 ○ 脑瘫 ○ 截肢 ○ 儿麻

□ 多重残疾

辅助器具/低视力助视器需求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个人或监护人申请

 

区(县)残联初筛意见

 

市残联复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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