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通市政发[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已经2010年3月23日市政府2010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
及其考评奖励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及其考评奖励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00亿元,其中:引进外省资金24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61亿美元(直接利用外资4700万美元)。引进落实投资超千万元项目100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0项、超10亿元项目10项。工业项目到位资金比重达到60%以上。
(一)县(市、区)、通化经济开发区目标任务。
梅河口市: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6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31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7项、超10亿元项目3项。
2.实际利用外资29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90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40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集安市: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2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1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24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6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4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辉南县: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2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1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
2.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50万美元),利用外省资金34亿元。
3.录入吉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网络调度系统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85%,资金到位率达到30%。
柳河县: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3亿元,引进实施超千万元项目120项,其中:投资超5亿元项目3项、超10亿元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