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工作;承担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招考命题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面试考官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规划和建设市级公务员考试基地;拟订全市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十二)公务员考核奖励处(市考核办公室)
拟订全市公务员考核政策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完善全市考核和奖励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
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完善全市公务员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拟订全市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指导市行政学院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十四)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劳动关系处(市解困和再就业办公室)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拟订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市解困和再就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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