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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为搞好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案件;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专项整治领导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根据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特点,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涉及化工、交通运输、建筑、民爆、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的,应按照有关行业要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对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落实。
  2.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了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证照,审批手续和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资质),有关资格(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和备案;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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