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朔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5号),市安监局制定了《朔州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朔州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5号)和省安监局《2010年全省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晋安监四字〔2010〕4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对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淘汰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无保障的企业,夯实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安全基础,实现我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