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工程项目
(一)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以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标准和办法,逐步规范完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提高单位火灾防御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单位要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或控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职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人员疏散的引导程序。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职工要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二)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从维护首都消防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季节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消防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改善卫生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环境。
1.重要消防保卫工作。在全国“两会”、党代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以及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圣诞节、元旦等重要节日和各类大型活动、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各单位要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完成重要消防保卫任务。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消防工作特点,结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治理任务,每年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筑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临建设施等场所或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清工作底数,消除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基础。2010年要重点排查治理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