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卫保字〔2010〕22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火灾抗御能力,市卫生局决定按照首都综治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从2010年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卫生系统组织实施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为首都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具体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卫生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由市卫生局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设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2010年7月底前制定构筑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意见,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制定年度分解实施项目书。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防火墙”工程三年建设,全面提高医疗卫生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升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水平,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坚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筑牢“防火墙”工程基础。坚持重在基层,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教育培训,真正使基层单位成为构筑“防火墙”工程坚固基石。坚持工作创新,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方法和手段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障碍、束缚和难题,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