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合作处
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特色产业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拟定合作社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合作社加强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指导开展合作社辅导培训;协调扶持合作社发展和提供金融服务工作。
(六)农村经营管理处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受理涉及土地承包的信访、举报,负责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负责低收入农民增收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工作。
(七)农业处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指导农业抗灾减灾,负责救灾资金、救灾化肥、备荒种子等管理;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
(八)蔬菜处
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蔬菜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做好城市应急保供工作;审核征用菜地的建设项目,征收和管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组织蔬菜品种、蔬菜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指导蔬菜检测队伍和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蔬菜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九)园艺处
拟订园艺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园艺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做好全市现代农业园区的情况综合和牵头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桑茶果瓜等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园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十)畜牧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业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负责畜牧、饲料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
(十一)兽医处(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负责动物防病监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与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技术措施;负责突发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动物防疫队伍和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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