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拟订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三)负责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引导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科技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五)管理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监管项目资金。负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观光农业建设。
(六)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七)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承担生鲜奶质量管理。
(八)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管理工作。加强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动物产品安全、兽药药政药检等监管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拟定畜牧业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协助生猪定点屠宰有关工作。
(十)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占用、采伐林地(木)进行审批。组织开展林政执法,协调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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