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测绘管理处(南京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测绘发展的规划、计划和任务下达,组织制订测绘专项经费计划;负责综合供图的管理及测绘成果的动态更新工作;负责竣工测量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测绘产品的质量监督及公开版地图、公开展示地图等多种专题图编制的监督指导;协助做好地籍、房产测绘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及对测绘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八)法规与监督处
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委托审批事项的办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规划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科研和业务调研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扎口管理;负责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规定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涉及批后监督及违法建设查处的政策研究和制度规范的制定;负责规划管理审批公示工作;负责市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监察大队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
(九)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南京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承担南京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委员会及专家会议的组织;负责市政府重大项目规划审批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局重大项目会审的组织工作;完成总工程师交办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直属行政机构
1、城中直属分局
2、城东直属分局
3、城南直属分局
4、河西直属分局
5、江宁直属分局
6、浦口直属分局
7、六合直属分局
负责区域内规划管理工作。
五、人员编制
市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5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建筑师1名;正副处长(主任)4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直属分局局长各1名,副总工程师2名),副处长(副主任)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