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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测绘管理处(南京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测绘发展的规划、计划和任务下达,组织制订测绘专项经费计划;负责综合供图的管理及测绘成果的动态更新工作;负责竣工测量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测绘产品的质量监督及公开版地图、公开展示地图等多种专题图编制的监督指导;协助做好地籍、房产测绘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及对测绘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八)法规与监督处

  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委托审批事项的办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规划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科研和业务调研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扎口管理;负责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规定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涉及批后监督及违法建设查处的政策研究和制度规范的制定;负责规划管理审批公示工作;负责市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监察大队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

  (九)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南京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承担南京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委员会及专家会议的组织;负责市政府重大项目规划审批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局重大项目会审的组织工作;完成总工程师交办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直属行政机构

  1、城中直属分局

  2、城东直属分局

  3、城南直属分局

  4、河西直属分局

  5、江宁直属分局

  6、浦口直属分局

  7、六合直属分局

  负责区域内规划管理工作。

  五、人员编制

  市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5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建筑师1名;正副处长(主任)4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直属分局局长各1名,副总工程师2名),副处长(副主任)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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