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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战略。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发布各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及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等农业信息。加快推进计算机、互联网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开发应用,发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拟定农业防灾抗灾预案,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农用机具及用油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抗灾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与重要活动;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督查、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以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接待、后勤服务和国有资产营运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审核农业法制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意见,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的条款提出意见;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协调与监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事项。
  (三)财务审计处
  拟订农业发展项目的规划与计划,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核、监督管理和验收等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农政策建议,负责各项财政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农委系统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并指导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综合处
  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组织农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报告、文稿的起草;负责农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农委系统农业目标管理和业务考核工作;指导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工作,推进计算机、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开发和应用,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参与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五)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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