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市容景观管理处

  承担城市容貌景观及责任区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拟定城市容貌景观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市容景观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拟定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景观灯光的设置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承担户外广告、景观灯光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容貌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段和经营时间;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市容保障和全市扫雪工作。

  (五)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拟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负责编制环卫作业经费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市区环境卫生清扫、作业质量;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和市区道路、桥梁、隧道、高架路、河道、街巷、院落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情况;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置;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拆除环卫设施的行政审批;组织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接收与管理的交接;指导区县开展镇村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建立镇村长效卫生管理考核和作业制度;承担市郊县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市政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全市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拟定有关专业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修复收费标准;统筹编制市政设施的维护定额和年度维护经费计划;编制全市城市道路年度挖掘、临时占用计划;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河道、城市排水许可等方面的审批事项;审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行业资格;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维修和出新改造项目;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建成移交后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检测评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市政设施的防汛、排涝、抗台等抢险工作;负责河道引水系统的调度和管理。

  (七)绿化管理处

  负责统筹编制城市绿化设施的维护定额和年度维护经费计划;负责拟定城市绿地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城市绿地占用、树木伐移、大修剪事项的行政审批;指导、监管全市城市绿化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制定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技术标准、规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增城市绿化设施的移交工作;负责指导实施绿地防灾消险工作;负责城市绿地植物生态保护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绿化科技工作。

  (八)爱国卫生管理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