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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侨办关于印发《关于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侨务部门和农业部门利用侨力资源助推新农村建设,效果比较好的模式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投资合作型。投资兴办实业、深度开发农业资源、促进农村资源合理配置,发展富民产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等。通过引进资金、项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可持续增收,实现双赢和多赢。
  (二)引进技术型。引进农业新技术、先进生产设备,利用科技创新,促进农产品升级换代,产业结构升级。
  (三)拓展市场型。发挥侨胞熟悉海外市场和销售网络顺畅优势,利用高科技多媒体手段等,帮助农产品不断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形成订单农业,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四)培育良种型。引进优良种植、养殖新品种,引导发展“一村一品”,做大做强特色产品;帮助推广建立“公司+农户+基地”生产模式,发展现代规模农业。
  (五)捐赠公益型。引导侨胞捐助农村急需的公益项目,改善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饮水、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侨胞兴办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六)科技助推型。发挥侨胞在农业科技方面的专长,利用国内高校高科技力量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符合绿色、低碳、环保、循环经济规律,有助于帮助农民快速、持久脱贫致富的发展模式和具体项目。
  (七)人才支持型。鼓励和引导侨胞中的高科技专家和专业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支持海外专业人士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农户开展多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侨胞在培训农民经纪人、市场中介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八)文明创建型。资助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内容的评选,倡导家庭和睦、乡风文明;引导送文化下乡,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侨办和农业部的通知要求上来。青岛市政府侨办、市农委联合成立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侨务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各区市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策划、重点部署、强化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调研,建立项目库。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调研和摸底工作,以当地资源和项目为依托,以发挥侨务资源优势为手段,加强上下联动,摸清村情、侨情,共同做好信息梳理、分析归类、研究论证、登记造册工作。各区市请于9月底之前,筛选适合帮扶和投资建设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并报服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侨办侨政处),通过媒体或其它方式,向海内外侨胞发布新农村建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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