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市消防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1.年内完成富丽花园消防站、新淮中消防站规划用地审批工作;
  2.2010年上半年,盱眙消防站开工建设;
  3.2010年,力争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盐化工新区、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薛行三类工业集中区消防站开工建设;2010年底完成淮安市楚州区化工集中区消防站建站任务。
  4.加快淮安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
  5.继续加强消防站开放有关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楚州区政府、涟水县政府、盱眙县政府、市消防支队
  (四)消防供水
  1.根据城市道路改造和新建计划,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城市部分管网进行增设改造,并增添消火栓200个;
  2.在市经济开发区主干道补建市政消火栓100个;
  3.在各县(区)工业园区制定消防规划的基础上,对园区市政管网进行增设改造,保证园区消防供水。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局、中国水务公司、各县(区)政府
  (五)消防通信
  1.2010年内,市区所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完成对接;
  2.2010年底前完成洪泽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3.力争2010年内建成消防移动警务通系统,逐步推进消防监督管理移动办公;
  4.进一步完善119指挥中心硬件、软件升级改造,加强火场350兆集群网建设,实现全市无缝连接。同时,每个大队采用单个常规频点建设火场指挥专网,每名消防员均配备一套头盔式智能化无线通信设备。;
  5.提升网络通讯能力。完善支队与各县(区)大、中队三级终端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6.继续做好“消防办事大厅”维护工作,实行审批结果网上公布制度。立足现有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加强“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资源库”、“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消防办事大厅”、“全国火灾统计录入系统”等软件的应用,实现消防行政审批的网络化、公开化,规范消防监督业务流程。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
  (六)消防通道
  修建明志路、致远路、天和路、景会路、福地路、枚皋路、通甫路跨大运河桥、通甫南路、淮范路、明远西路及跨二河大桥、康马路及跨盐河大桥、开发大道、飞耀路跨盐河及古黄河大桥、通海大道、合肥路、机场路、237省道淮安段等,缓解消防车道不畅问题,增强城区消防车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政府
  (七)消防装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