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楚州区人民政府等18个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费丽丽等30名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继续-1-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区(3个)
  楚州区人民政府 清河区人民政府 淮阴区人民政府
  二、优秀县区(5个)
  涟水县人民政府 洪泽县人民政府 清浦区人民政府 金湖县人民政府 盱眙县人民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