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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督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督查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2010]8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4月27日召开的全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厅将于6月份集中力量开展工程治理专项督查行动,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治理达到预期目的。

  请各地在前段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省厅提供的项目清单,对照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再清查,建立排查问题及整改工作台帐,确保所有发现的问题底数清楚、真实、准确和全面。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排查工作“回头看”进展情况及排查结果。包括与省治工办排查清单对接后的自查项目清单、自查发现的违规项目清单、重点案例及统计分析结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包括辖区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项目清单,已开工建设项目清单,未批先建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不相符项目清单及整改、查处情况。

  (三)“三同时”执行情况。包括辖区内已建成投入运行项目、履行试生产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清单,“三同时”未落实或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运行项目清单及整改、查处情况。

  (四)建设项目审批情况。辖区内越级审批、拆分审批及违反相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违规审批”等项目清单及整改、查处情况。

  (五)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辖区内应执行规划环评的专项规划、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清单及完成规划环评清单。未按规定执行规划环评清单及整改、查处情况。

  二、准备工作

  (一)请各地将排查工作“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最新排查进展情况、排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请各地对照省治工办、省发改委提供的政府投资项目清单与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初查情况对接后进行再清查,形成再清查后的项目统计表和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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