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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单位要推动按照“1234”工程要求,规范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依托,推动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市局每季、直属各单位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对构筑消防安全“津门防火墙”工程进行阶段总结,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达标验收工作。各单位针对重点区域、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要不间断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88号)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杜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要确保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济发展相适应,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增加、改建、配置消防设施。

  四是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并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组织考评验收。市局每年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消防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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